为了牟取高额利润,熊华祥伙同自己的儿子通过电话推销方式,销售未经批准生产的假药。
今天上午,这对父子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带至石景山法院受审,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和1年2个月。
2010年间,熊华祥伙同儿子熊浩在石景山区五芳园暂住地,通过网络和报纸发布广告,接听患者咨询电话并推销未经批准生产的“净鳞润肤丸”等药品,并由飞翔鸟快递公司代为送货,销售给曹某等人,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8万余元。
在上午的庭审中,熊华祥和儿子熊浩双双认罪,对指控罪名没有提出异议。
现年57岁的湖北人熊华祥说,他是从2009年3月份在老乡的介绍下开始卖假药的,后来把儿子也叫到北京一起干,“请法官念在我俩是初犯的份上,对我们从轻处罚”。
“刚开始不清楚药有问题,只知道卖药,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。”熊华祥说道。
“假药没经过检验对人体会有伤害,如果造成人员死亡,你们的刑期会很重,后果会很严重。”在庭审最后,法官特意对父子俩进行教育。
父子俩连连点头,齐声说:“知道了。”
法官随后当庭作出判决,认定二人均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,分别判处二人1年4个月和1年2个月,并各处罚金5万元和4万元。(记者 李奎 实习生 李媛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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